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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姆斯 第4號交響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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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 維基百科 網站
約瑟夫·阿萊斯·克里普斯(德語:Josef Alois Krips,1902年4月8日-1974年5月16日),奧地利著名指揮家和小提琴家。
克里普斯出生於維也納,繼而成為曼第澤夫斯基 (Eusebius Mandyczewski)和魏因加特納 (Felix Weingartner的徒弟。1921至1924年間,在維也納民俗歌劇院Wiener Volksoper)擔當魏因加特納的助理和合唱隊的總監。其後克里普斯成為了不同樂隊的指揮,如在1926至1933年間,成為卡爾斯魯厄當地樂團的音樂總監。1933年回歸維也納,擔任民俗歌劇院的常駐指揮,1935年成為維也納藝術學院(Akademie der bildenden Künste Wien)教授,並開始每年在薩爾茨堡音樂節上指揮音樂會,直至1938年。
雖然自幼是天主教徒,但由於父親是猶太人,因此克里普斯在德奧合併後,離開了維也納,移居貝爾格勒,以免無法繼續指揮生涯。但克里普斯也只能在貝爾格勒的歌劇院和愛樂管弦樂團工作一年多,南斯拉夫便淪為德軍佔領,餘下的戰爭歲月,克里普斯便在食品工廠擔當工人渡過。
戰爭結束後,克里普斯1945年回到奧地利。由於未曾為納粹政權服務,成為第一批獲盟軍批准工作的指揮家之一,更成為戰後,首位指揮維也納愛樂和在薩爾茨堡音樂節指揮的指揮家。更因克萊門斯·克勞斯被盟軍禁演,克利普斯得以指揮了1946和1947年兩屆維也納新年音樂會。
1950至1954年間,克里普斯成為倫敦交響樂團的首席指揮,其後成為水牛城交響樂團的首席指揮和舊金山交響樂團的音樂總監 (1963-1970)。而他自1963年倫敦皇家歌劇院和1966年紐約大都會歌劇院的首次登台後,便是這兩大歌劇院的常客。1970年克里普斯成為柏林德意志歌劇院的藝術總監。而在1970至1973年間,他成為了維也納交響樂團的首席指揮。
克里普斯1974年逝世於瑞士日內瓦,享年72歲。
布拉姆斯 第4號交響曲
《e小調第四號交響曲》(作品編號 98)是作曲家布拉姆斯創作的最後一首交響曲。布拉姆斯在完成第三號交響曲之後的一年1884年開始譜寫此曲,並完成於 1885 年。
第一樂章是布拉姆斯創作裡面最為熱烈及戲劇性。第二樂章是有著安魂曲的氣氛,採用了弗里吉亞調式。第三樂章C大調,2/4拍子,奏鳴曲式,是最後完成的樂章,樂器配置採用了三角鈴。終章是其中少有取自帕薩喀牙舞曲的例子,帕薩喀牙舞曲與夏康舞曲類似,但和聲有更多變化。在樂章重複的主題部份,布拉姆斯採用巴赫清唱劇第150號的第7曲夏康舞曲(Ciaccona)作為此樂章的終結。這首交響曲有來自很多的取材,其中最顯著的部份是貝多芬的作品。此首交響的靈感可能是來自布拉姆斯當時正在閱讀的古希臘劇作家索福克勒斯的悲劇作品。
此首作品於1885年10月25日在邁寧根 (Meiningen) 由布拉姆斯親自指揮首演。大指揮家畢羅打大鼓,理查‧史特勞斯則擔任三角鐵。首演時出乎布拉姆斯與友人們的意料之外,每演奏完一個樂章,就引起長久的鼓掌,第三樂章甚至當場重演一次;全曲結束後,應當時邁寧根公爵的要求,又重新演奏第一樂章與第三樂章。
據說布拉姆斯完本首交響曲之後不久,他所居住的住宅附近發生火警,而他的房間也開始充滿煙塵。布拉姆斯不顧一切,抓了水桶就跑出去加入鄰居們的救火行列。鄰居們看到他沒把原稿總譜帶出來,就提醒他說:「布拉姆斯先生,你的原稿!」但他不聽人勸,連說不要緊,並繼續投入救火工作,絲毫不顧自己辛苦寫好的交響曲。鄰居中有一人,不忍見到他辛苦完成的作品付之一炬,於是便冒險衝入火場內把總譜救出來,否則今日世人可能已無緣聽到這一首名曲了。

內容註

Symphony no. 4 in E minor, op. 98 / Johannes Brahms -- Symphony no. 6 in C major, D. 589 / Franz Schu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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